“世界遗产景点”门票涨价侵犯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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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内许多世界遗产景点以及风景名胜区的门票开始大幅度涨价,媒体的质疑和公众的抵触情绪已经明显超越了对价格的不满。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庞明川等专家认为,门票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改变了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公共性质,把政府对于公共资源的保护责任转移给了公众,侵犯了公众的利益。
2005年4月16日,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开始执行新的门票价格,每张门票从158元上调至245元。而在此之前的2004年11月底,北京市发改委就故宫、颐和园、天坛、八达岭长城、定陵、长陵六处世界遗产参观游览门票价格调整举行了听证会,最终通过了涨价方案,涨幅从60%到230%不等。此外,四川、安徽、厦门、苏州等地的一些世界遗产和著名风景区也纷纷决定门票价格上涨。
庞明川对此指出,上述世界遗产和景区涨价的理由,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现行门票价格过低,不能体现世界遗产所具有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二是这些世界遗产大都面临着数十年积累下来的损坏严重、缺乏修缮的困境,抢救性修复工作任务繁重,资金缺口巨大;三是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目前超负荷的参观流量,保护文物古迹。从公众对已经召开的听证会的反应看,这些听证会只“涨”不“跌”,其代表的组成与听证会的结果都未能充分体现出公众的意愿。
世界遗产门票涨价风波,表面上只是一些遗产地和风景区门票价格收取过高的问题,但仔细研究却发现,这种涨价行为不利于大多数社会公众对遗产资源和风景资源整体利用。庞明川认为,其实质在于某些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多年来形成的一套追求门票高收入的利益增长机制,存在着一系列深层的制度缺失。
世界遗产确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但这不意味着这种经济价值可以直接转换为商业价值,这是由世界遗产的公共属性决定的。庞明川说,从世界遗产门票收入的使用情况看,每一个遗产单位都有一块数额不等的用于解决人员工资、职工福利的自收自支费用;对于主管部门来说,也有相当大的一个比例用于补充本地区本部门的财政收入。我国目前拥有世界遗产29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77个。在宏观管理方面,对自然遗产的业务管理职能属于建设部,对文化遗产的业务管理职能属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在具体管理方面,则以地方管理为主。这种体制上的多头和条块交叉,容易导致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与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的矛盾;由于责权不明确,也会产生管理上的“盲区”。当前,一些著名风景区的管理制度已经出现了公共利益整体缺失。有的景区将门票收入承包给企业,并依据协议每年由企业上交定额费用。而景点的改造跟承包方没有直接关系,其增收部分则给承包人带来超额利润。庞明川说,掌握着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权限的管理者,将国家财产部门化、地方化,势必会带来各景区的地方化、工具化、牟利化。
专家建议,对我国目前拥有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对公众所具有的文化与教育价值的大小以及利用和开发状况等划分为中央直管单位与省级政府管理单位,原则上省级以下单位不再拥有对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辖权。在此基础上,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与世界遗产和风景区级别相适应的景区门票定价制度。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肖兴志说,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定价,省级管理的由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定价,报国务院备案。与此同时,门票收入中的相应部分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而世界遗产的维护修缮费用原则上分别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来负担。不足部分和抢救、保护等专项资金,需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法管理。目前使用的对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还是1985年制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肖兴志说,应该尽快出台《世界遗产保护法》或《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政府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责任,既使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也能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重新核准人员编制,严格控制人员支出。庞明川认为,目前,我国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普遍存在“冗员”问题。以北京六大“世遗”的职工人数为例,故宫为2011人,八达岭为1586人,颐和园为1677人,天坛为1479人,定陵为294人,长陵为290人。六大“世遗”单位人均年收入达2.7万元,每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超过了遗产单位总收入的25%。
四是加强世遗单位的内部会计核算和外部审计。
作者::任鹏飞 孙英威 储叶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庞明川对此指出,上述世界遗产和景区涨价的理由,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现行门票价格过低,不能体现世界遗产所具有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二是这些世界遗产大都面临着数十年积累下来的损坏严重、缺乏修缮的困境,抢救性修复工作任务繁重,资金缺口巨大;三是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目前超负荷的参观流量,保护文物古迹。从公众对已经召开的听证会的反应看,这些听证会只“涨”不“跌”,其代表的组成与听证会的结果都未能充分体现出公众的意愿。
世界遗产门票涨价风波,表面上只是一些遗产地和风景区门票价格收取过高的问题,但仔细研究却发现,这种涨价行为不利于大多数社会公众对遗产资源和风景资源整体利用。庞明川认为,其实质在于某些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多年来形成的一套追求门票高收入的利益增长机制,存在着一系列深层的制度缺失。
世界遗产确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但这不意味着这种经济价值可以直接转换为商业价值,这是由世界遗产的公共属性决定的。庞明川说,从世界遗产门票收入的使用情况看,每一个遗产单位都有一块数额不等的用于解决人员工资、职工福利的自收自支费用;对于主管部门来说,也有相当大的一个比例用于补充本地区本部门的财政收入。我国目前拥有世界遗产29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77个。在宏观管理方面,对自然遗产的业务管理职能属于建设部,对文化遗产的业务管理职能属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在具体管理方面,则以地方管理为主。这种体制上的多头和条块交叉,容易导致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与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的矛盾;由于责权不明确,也会产生管理上的“盲区”。当前,一些著名风景区的管理制度已经出现了公共利益整体缺失。有的景区将门票收入承包给企业,并依据协议每年由企业上交定额费用。而景点的改造跟承包方没有直接关系,其增收部分则给承包人带来超额利润。庞明川说,掌握着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权限的管理者,将国家财产部门化、地方化,势必会带来各景区的地方化、工具化、牟利化。
专家建议,对我国目前拥有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对公众所具有的文化与教育价值的大小以及利用和开发状况等划分为中央直管单位与省级政府管理单位,原则上省级以下单位不再拥有对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辖权。在此基础上,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与世界遗产和风景区级别相适应的景区门票定价制度。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肖兴志说,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定价,省级管理的由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定价,报国务院备案。与此同时,门票收入中的相应部分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而世界遗产的维护修缮费用原则上分别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来负担。不足部分和抢救、保护等专项资金,需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法管理。目前使用的对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还是1985年制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肖兴志说,应该尽快出台《世界遗产保护法》或《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政府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责任,既使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也能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重新核准人员编制,严格控制人员支出。庞明川认为,目前,我国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普遍存在“冗员”问题。以北京六大“世遗”的职工人数为例,故宫为2011人,八达岭为1586人,颐和园为1677人,天坛为1479人,定陵为294人,长陵为290人。六大“世遗”单位人均年收入达2.7万元,每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超过了遗产单位总收入的25%。
四是加强世遗单位的内部会计核算和外部审计。
作者::任鹏飞 孙英威 储叶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固定链接 | 归类:中国旅游 | 发布于:2005-07-01 05: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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