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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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为何需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鉴于西藏特殊的民族传统、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也因西藏的交通状况和旅游服务设施及接待能力,政府规定非中国公民身份持有者,即外国旅游客人,台湾游客及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进入西藏旅游前,必须办理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TTB]签发的“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同时,也规定外国记者和外交官不能以旅游者身份进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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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1、非中国公民身份证持有者-中国台湾的游客;
2、非中国护照持有者-外籍护照持有者。
注:海外华人若无中国护照也需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注:现已取消港澳地区人员进藏旅游必须提供“入藏旅游批准函”的规定。港澳游客持中国特区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1998年以前签发,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可自行赴藏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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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旅藏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不论客人人数多少,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凡有组织的海外旅游团队须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办事处申请入藏批准函。对欲进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格尔木设立各地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海外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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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
签证:境外旅游者首先需要在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签证,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除外。
● 申请入藏旅游批准函:
请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护照号码)、进藏路线、大致游程时间、旅行意向、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给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指定办事机构,同时将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传真或Email给我们,您会在2-4日内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
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虽然只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此入藏批准函,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酒店、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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